聖亞他那修(Athanásios Alexandrías) 作品集

Athanásios Alexandrías works
用語選擇

第七章

7. 喬治的暴行

他抓了四十個人,用一種新奇的方式鞭打他們。他砍下帶刺的棕櫚樹枝[1],用這些樹枝殘酷地鞭打他們的背部,以至於有些人因為刺斷裂在肉中,長期接受外科治療,而另一些人則因無法忍受痛苦而死去。他們將所有被捕的人和那位貞女一同流放到大綠洲。對於那些死去的人的屍體,他們起初不允許交給他們的親友,而是隨意掩埋,並將他們棄置不葬[2],以免他們殘酷的行為被揭露。然而,他們被迷惑的心智在此事上大大誤導了他們。因為死者的親屬,既為他們的認信而歡喜,又為親友的屍體而悲傷,反而更加廣傳了他們不敬虔和殘酷的證據。此外,他們立即將以下主教[3]從埃及和利比亞驅逐出境:阿摩尼烏斯(Ammonius)、穆伊烏斯(Muïus)[4]、蓋烏斯(Gaïus)、斐羅(Philo)[5]、赫耳墨斯(Hermes)、普萊尼烏斯(Plenius)、普塞諾西里斯(Psenosiris)、尼拉蒙(Nilammon)、阿加圖斯(Agathus)、阿納甘弗斯(Anagamphus)、馬可(Marcus)、阿摩尼烏斯(Ammonius)、另一位馬可(Marcus)、德拉孔提烏斯(Dracontius)[6]、阿德爾菲烏斯(Adelphius)[7]、雅典諾多魯斯(Athenodorus),以及長老希耶拉克斯(Hierax)[8]和迪奧斯科魯斯(Dioscorus);他們對這些人施以如此殘酷的待遇,以至於有些人死在路上,有些人死在流放之地。他們還導致三十多位主教逃亡;因為他們渴望效法亞哈的榜樣,如果可能的話,徹底根除真理。這些就是這些不敬虔之人所犯下的暴行。

腳註
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腳註

[1] 《亞流歷史》第72節。

[2] 同上,第72節末。《君士坦丁辯護詞》第27節。

[3] 同上,參見《亞流歷史》第72節。

[4] 耶柔米,《希拉里傳》第30節。[更應參見《書信》49.7,註3(a和b),以及《帕科米烏斯傳》72,其中出現相同的名字。]

[5] 耶柔米,《希拉里傳》第30節。[更應參見《書信》49.7,註3(a和b),以及《帕科米烏斯傳》72,其中出現相同的名字。]

[6] 《書信》49。

[7] 《書信》60。

[8] 《書信》49.10。